L类签证

由于全球化竞争的不断增强,各行业对于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他们对国内外市场状况要了如指掌,还要求他们对地缘政治也要有所涉猎。这就使跨国公司高级行政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跨国公司内部的调动就成为该企业蓬勃发展的必要的条件。

L-1A类签证就是为这些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美国进行工作和生活以及对美国分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与管理所设计的。L1-B类签证适用于拥有专业技能的非高级管理人员。这里举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是拥有专业技能的非高级管理人员。比如说某人对公司的产品有着超乎常人的认识和了解,一旦该公司在美国设立分支,就必须由他前往美国来培训该分公司的新员工,那么此人就是这里所指的拥有专业技能的非高级管理人员。

美国移民局(USCIS,以前称作“INS”)提供为那些经常申请L-1签证类型的公司提供特殊的申请程序,即所谓的“L-1 毯式申请程序”。在这个程序下,该公司只需要获得美国移民局的一次批准,以后就可以调动指定数量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是专业雇员来美国。

L-1签证的优势:

和E类签证相比,L-1签证的优势就是没有条约国的限制,因此申请人的国籍不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L-1签证的最大优势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一旦被批准L-1签证,那么他们就可以以EB-1(C)类的身份来申请绿卡,因为这时他们会被列为“第一选择”并被看作是“高等雇员”。因此,L-1的申请一旦被批准就会增加获得绿卡的机会。

L-1A的申请要求

L-1A签证的申请者应当从事高级的管理工作,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管理公司的一个部门,或是下属机构。
  2. 监督并管理其他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雇员或者管理有专业技能的雇员。
  3. 有雇佣或者解雇员工的权利,或者具有人事推荐权。

所以,一线主管不能被视作管理人员,除非该主管所监管的员工是拥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比如工程师,会计师,律师,或者某些职业机构的人员,或者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

L-1B 申请条件:

L-1B类签证是为那些对公司产品,服务,设备,研究以及发展,技术,或者其他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有着特殊专业技能的员工所设计的。

要想了解更过关于L类签证的信息,请参阅美国国务院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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